(一)依据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基建处合同预算科工作职责,负责建设项目的合同及造价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参与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及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申报、审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论证,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协助规划报建科做好优化设计工作,尽量降低工程造价;负责审核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统计报表工作。
(三)负责组织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底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并报送学校审计处审核,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的投资控制;配合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工程设备等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四)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设备、材料及委托代理等各环节合同的起草、洽商、签订、备案等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合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参与建筑材料市场询价与价格控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超支分析,预防并及时处理合同争议和工程索赔。
(五)参加工程项目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专题会议,为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进行合理的经济技术分析,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投资控制;参与工程变更预算、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工程项目预算(概算)编制、结算送审及审计工作。负责审核承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将承包方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送学校审计处,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的审核与审计工作,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后期的投资控制。
(七)负责工程项目预算(概算)编制、招标标底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审计过程中的工程技术资料收集和整理,并定期向学校档案馆移交归档资料。
(八)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