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基建处修缮科工作职责。
2、负责学校老校区修规工作以及原有建筑的改造、翻建等修缮维护工程的立项报批、施工管理及组织签证、竣工验收归档等工作。
3、负责学校日常维修工程、改造翻新工程项目预算编制以及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工作。
4、负责办理学校土地使用证,以及负责老校区房屋和临时建筑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5、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处理学校房屋建筑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申报的日常修缮维修和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6、负责交付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及回访工作。
7、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工程技术资料收集和整理,并定期向学校档案馆移交归档资料。
8、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