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党支部委员会职责及党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2023年11月)
基建处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基建处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同时对学校和机关党组织负责,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
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
(2)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3)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发挥作用;
(6)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党支部委员工作分工及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洪启煌)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根据支委会的意见,对本单位生产业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行政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发动党员完成各项工作、学习等任务,并起模范、表率作用。
(5)经常同支部委员、同级行政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工、团的关系,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2、党支部副书记(林峰)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3、组织委员(黄朝耿)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支部委员会改选、补选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的具体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工作,评选优秀党员,做好党员鉴定,编制党员花名册,完成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纪检委员(赖冠辉)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抓好党风建设;
(2)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和遵纪守法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上级党组织汇报;
(4)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考察他们改正错误的情况。
5、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滕立国)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意见,拟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以及文化业务知识,按时组织党课教育;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单位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4)组建宣传队伍,搞好党内信息宣传,办好本支部的宣传阵地。
党支部统战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有关统战工作文件,提出本单位贯彻落实统战政策的措施、意见;
(2)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3)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协助他们把好发展新成员的政治质量关,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和活动,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