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分管校长领导下,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制定基建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控制建设投资和建设规模,提高投资效益。
(四)主持制定基建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使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
(五)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定期召开处务会和处长办公会,及时布置和检查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六)负责基建处干部职工业绩考核;负责相关经费报销及工程款支付文件的审批。
(七)负责基建处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廉政建设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学习。
(八)大胆开拓、勇于负责、公道正派、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基建处干部职工作表率,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团结并带领基建处干部职工,按时完成学校基本建设任务。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学校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