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分管科室的业务,保证分管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相关申报的组织工作。
3.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研、环评、规划、勘察、设计的组织工作。
4.负责校基本建设项目各专项专业报建等工程前期报批手续办理的组织工作。
5.负责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日常材料以及高校基本报表等申报工作。
6.负责基建处安全消防工作。
7.负责学校老校区修规工作以及原有建筑的改造、翻建等修缮维护工程的立项报批、施工管理及组织签证、竣工验收 归档等工作。
8.负责学校日常维修工程、改造翻新工程项目预算编制以及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工作。
9.负责办理学校土地使用证,以及负责老校区房屋和临时建筑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与其他部门沟通,处理日常修缮维修和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11.负责河源校区基建和修缮工作。
12.完成其他临时交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