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处领导直接领导下,负责河源校区基建工作科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河源基建科各岗位人员岗位职责,检查落实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负责编制、修订、完善河源基建科各项规章制度,使河源基建科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河源基建科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负责检查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及时总结河源基建科的各项工作,肯定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定期向处领导汇报。
3、根据学校要求,理顺河源校区地块的产权归属以及后续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等工作。
4、负责河源校区环评,地质灾害评估、勘察等相关工作。
5、根据学校发展和河源校区建设需要,做好后期校园规划以及新建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以及立项等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河源校区新建工程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办理规划、质监、建管等各项报批手续。组织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场地“三通一平”工作。
7、负责做好河源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工程设备等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8、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负责做好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工程现场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施工队伍的安全、卫生等工作。
9、负责做好保障河源校区教学、科研和师生正常生活需要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做好河源校区竣工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以及后续校园日常修缮维护工程的立项报批、施工管理及组织签证、竣工验收归档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