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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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次数:

基建处工作职责

 

 

基建处主要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建设管理,以及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包括校园规划、校园环境提升、征地及报批、拟建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程报建、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的管理工作及其延伸各项工作,做好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工作及信息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建设需要,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统计、报表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做好学校校园规划及调整等工作。  

三、负责学校拟建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拟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办理规划、质监、建管等各项报批手续。组织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场地“三通一平”工作。  

五、协助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工程设备等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六、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负责做好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工程现场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施工队伍的安全、卫生等工作。  

七、负责协助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基本建设项目各环节合同的起草、洽商、签订等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结算的编制及初审工作。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的送审工作。  

八、负责基本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各种款项支付手续。  

九、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及竣工资料归档工作。  

十、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交付使用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办理建(构)筑物固定资产的移交手续。  

十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竣工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老校区修规工作以及原有建筑的改造、翻建等修缮维护工程的立项报批、施工管理及组织签证、竣工验收归档等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日常维修工程、改造翻新工程项目预算编制以及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工作。

十四、根据学校要求,理顺广州校区、河源校区地块的产权归属以及后续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等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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